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的会计核算,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保证财务工作质量,及时、真实、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,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,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》、《XX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事务,必须遵守本制度。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,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,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。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。第五条公司实行在全公司统一计划、统一核算、统负盈亏、统一汇缴所得税的基础上,在公司内部实行逐级管理、分级核算、自计盈亏、指标考核的财会管理体制。第六条公司是法定的独立财会核算单位和对外财务报表的报送单位。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:(一)会计主体:公司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、计量和报告。(二)持续经营:会计确认、计量和报告应当以公司持续、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。(三)会计分期:公司应当划分会计期间,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。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。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,包括半年度、季度和月度。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;年度终了办理决算,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,仍以该日为决算日。半年度、季度、月度均按公历...
发表评论取消回复